2023届夏季硕士毕业生:
请各位毕业生按照研究生院相关通知和新浦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文件进行毕业成果资格审查,并填写文末附件中的表格。
附件1和附件2请认真填写完整,由导师签字(审核人处无须签字),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于3月16日-17日工作时间送交教学办(智能北楼108)。过时不交,将会影响后续的毕业流程,请务必按时认真填写并提交。
有疑问可咨询:022-23505863,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