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批次】关于研究生增开9月批次授予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接研究生院通知,学校决定于9月初增加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进行学位授予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附件中的时间是全校的安排,具体到学院,原则上应比截止时间提早3个工作日。

需注意:

    1. 6月批次提交论文,因查重未通过的,修改论文可以报名参加;
    2. 6月批次评阅没通过的,不能参加,需修改论文六个月;
    3. 6月答辩没通过的,请答辩委员会给出明确论文修改时间,按照答辩委员会决议执行;
    4. 本次不包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如有拟申请9月批次学位的同学,请于5月5日前到智能北楼108办公室进行登记